看到国分社長塗改履歷表將不願意拍AV的女優推去拍片,你是不是覺得太誇張了?
學校老師從小就教我們「做錯事就要受到懲罰」,不管国分社長私底下是不是很Nice的人、所屬的經紀公司規模多大又曾經捧出多少知名女優,只要犯了法就該受到法律制裁。不過昨天也有朋友看出事情的關鍵了,那就是:
「AV事務所簽約的女優,竟然可以不要拍片?」
是的,不用懷疑,這種人很多。
以国分社長所屬的經紀公司為例,他們對外號稱旗下女優300人,環肥燕瘦應有盡有,但真正有在拍片、又有點名氣的女優我算了一下大概是20人左右,剩下的人呢?有些是名不見經傳,有些則是直接被註明「絡みNG」…
這意思就是說這位女優「不能幹」,這時候可能就有人想說了,不能幹你和AV事務所簽約幹嘛?
這看起來是很荒謬的事,但實際上很好解答,我舉個例子大家就明白了:話說上次我被夜影強迫帶去酒店強迫點了個妹,後來還強迫我一定要帶出場幹,這時候酒店的經紀人跑來賠罪:「大哥,這女的不做S啦,歹勢啦!」
幹,雖然我是被強迫的,但聽到他這麼說還是不爽,質問他原因才知道原來這些酒店妹很多是被經紀公司騙來的,他們先用拍廣告、當網紅騙這些女孩簽約,然後用沒有工作、去酒店打工賺外錢誘惑她們,最後就會有人為了錢接S了~
同樣的道理,為什麼AV事務所裡有一堆不拍AV的人呢?因為很多簽約的年輕女孩以為自己是和藝能事務所簽約,還不是那麼清楚經紀公司想要她們做什麼,在沒有道德勸說成功前只好先註明「不能幹」:
那,會不會一直無法勸說成功呢?
應該會的,不過我也不確定那些女孩會怎麼樣,應該不會被丟下東京灣就是了。總之,AV事務所裡有不能幹的女孩是很正常的,請大家不要覺得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