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忙著去追光月夜也,對於這個新聞就先放過了,所以有些PTT的朋友應該看過了,不過這對AV界來說是件大事,且容筆者再補充一下:
才在15日被檢察官起訴2年的原AV女優倖田梨紗(本名菊地有紗),法官很快地便在22日宣佈判決,倖田梨紗是被判決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不得緩刑。
在這裡的新聞連結對法庭有相當清楚描述:倖田梨紗穿著相當清涼,在未婚夫(已經變未婚夫了?)的注目下到庭,而在法官宣布判決的時候,她是以非常嚴肅的表情回答了「是」,並且表達了深刻的反省之意。法官則在判決的時候表示上次判決緩刑後一個月倖田梨紗就又開始嗑藥,很顯然是癮很大、而且不把法律放在眼裡,所以這次判決有期徒刑1年4個月。
倖田梨紗在聆聽判決後則是說:「能夠獲得反省的機會,實在是太好了。」
以日本人的個性,倖田梨紗會講這些不令人意外,不過這種吸毒再犯的人通常講得都差不多,只希望她趕快戒掉毒癮,服完刑期後出來做什麼都好,就是不要再做毒蟲。